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大队(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最大年龄 60周岁 最小年龄 出生满28天 险种说明 大病小病住院报销 人性关爱 倍感亲情 责任说明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基本医疗费用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自本合同生效九十天后首次发生的疾病经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按照被保险人实际支出费用的80%分项给付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已获得社会医疗保险补偿后,按照被保险人实际支出费用的余额分项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或意外事故需间歇性住院治疗,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间隔时间少于九十天,则视为同一次住院事故。
如果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前后三十天内,因为与住院相同的原因进行门诊治疗,按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门诊医疗费用的80%,向被保险人给付住院前、后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详细内容以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