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的职能有哪些(中央银行的职能)
中央银行具有三项主要职能:制定和执行货币金融政策、对金融活 动实施监督管理和提供支付清算服务。
(1)制定和执行货币金融政策 中央银行作为一国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者,通过对金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运用金融手段,对全国货币、信用活动进行有目的的调控,影响和干预国家宏观经济,实现其预期货币金融政策的目标和职能。
中央银行调节的主要对象是全社会信用总量,可以通过调节全社会信用总量直接调节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
因为:1)中央银行是独享货币发行权的银行,无论是流通中的现金还是各企业单位在银行的存款货币都与中央银行的货币供应有直接关系,因此,通过中央银行收缩与扩张货币供应量,就可以调节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关系。
2)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经济的运转离不开货币资金,尤其是当前,无论企业财务资金还是国家财政资金,都与银行信贷资金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因此,中央银行可以通过调节银行的信贷资金比较主动、积极地调节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为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2)金融监管 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能,是指中央银行作为全国的金融行政管理 机关,为了维护全国金融体系的稳定,防止金融混乱对社会经济的发展 造成不良影响,而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全国金融市场的设置、业务活动和经济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管理和控制。
中央银行金融监管的目的是:维护金融业的安全和稳定,调整各类金融机构之间及其内部关系,保证公共利益和银行存款户的安全,贯彻执行国家的金融法规和政策,促进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防止金融危机及不适当金融活动对国民经济的危害作用。
(3)提供支付清算服务 所谓支付体系就是对市场参与者债务活动进行清算的一系列安排。
一般而言,市场活动越发达,对债务清算安排的要求就越高。
而一国支 付体系的构造特别是中央银行在支付体系中所发挥的作用如何又直接影 响一国经济运行的效率。
经济体系中的债务清算过程就是货币所有权的转移过程。
现实经济 中的支付货币有三种形式:现金、存款、中央银行货币。
与支付货币的 三种形式相适应,经济体系中的支付系统也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现金支 付、由商业银行帮助微观经济主体进行的存款支付、由市场参与者交易 行为产生的债务关系以及商业银行本身在债务市场活动中产生的债务关 系造成的商业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清算支付。
前两个层次的支付 是不需要中央银行介入的,而第三层次的支付则必须由中央银行提供中 央银行货币转移支付才能最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