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负责制是一种合理高效适合小学特点(校长负责制)
(1)校长全面领导全校的工作,校长代表学校向上级和政府负责。
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并与其他部门(如教务长)一起对校长负责。
(2)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校长具有最后决策权。
当然也必须为全校的工作承担责任(3)校长有权提出任免人选。
(4)任免行政人员(这是指非常委),须由校长签字,才具效力。
其实这是首长负责制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
简单的说,就是校长具有领导权但同时也需要对其工作承担责任。
当然这并不与民主集中制相违背,他主要体现在民主集中制的集中这一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