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损失的确认条件是什么(坏账损失)
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直接转销法;二是备抵法。
直接转销 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直接借记"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这种方法核算简单,不需要设置"坏账准备"科目。
关于直接转销法,我们还应掌握以下两个要点: 第一,该法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 第二,在该法下,如果已冲销的应收账款以后又收回,应做两笔会计分录,即先借记 "应收账款"科坏账损失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科目;然后再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备抵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前,就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估计损失,并同时形成坏账准备,待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再冲减坏账准备。
估计坏账损失时,借记 "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即符合前述的三个条件之一),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