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什么意思(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
《庄子·养生主》,“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已而为知者,殆而已矣。
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
” --------庄子的“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我们总是喜欢用“非是则非”的态度,来看待世间万物。
从小就学会什么昆虫是害虫,什么鸟儿是益鸟。
最后,把麻雀定性为害鸟之时,弄得现在麻雀稀少,生态环境受到破坏。
庄子叮嘱我们应远离善恶,不要简单地用主观论断,主观利益判断客观事物的是非。
这样做,等同于搬石头砸自己的腿,最后受到惩罚依旧是自己。
郭象对庄子这句话的注释是:“忘善恶而居中,任万物之自为,闷然与至当为一,故刑名远己而全理在身也。
”有时候,自己希望不看任何注释来理解庄子的话。
但庄子把这句话放在<养生主>,已经表达了与郭象非常相似的意思。
这是自身个体养生之道,也是世间万物存在之必然。
“存在就是必然”,东西方哲学又不经意地在一个问题上,得到相似的答案。
更深一层的理解,老子曰,“世人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善与恶,并不是事物的自身特征,而是在万物中找寻到一个参照物,才会得出善恶的结论。
自己曾经有个悖论:有个朋友,做了义工N年,故而到处表露自己是义工的身份。
在老子看来,这反而是不善之人的标准。
自己当时以为,要做善事,达到真正帮助了别人的目的就应该嘎然而止。
但后来再理解老子的原话,倒不全是这个意思。
老子还是像庄子一样,希望我们远离善恶,立处自身,观应万物。
事物的善恶本身也是向前发展的。
以前忠于父母的指腹为婚之善,到今天这种婚姻变成了侵犯人之恶。
怎样远离善恶呢?陈鼓应先生的《庄子今注今译》说的世俗之人:世人为善是为求近名,不为恶是害怕近刑,所以才疲役心灵。
其实我们就是这样的世俗之人。
但是,要活在俗世,自身必为俗人,能不分善恶,能不生是非吗?就尽量往这一点上靠拢吧。
老子和庄子的理论,虽然让人有狡猾之嫌,但确实很有道理。
如果我们所有人真的像老庄这样提倡的做人,世间上要如此烦冗的法律条文何用?又一个“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