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采购作业的起点(什么是采购)
在咨询实践中,许多企业对集中采购仅理解为“公司本部负责集中采购部分材料、设备”。
显然没有全面理解集中采购的含义。
集中采购有两层含义: 第一层含义:为了降低分散采购的选择风险和时间成本,除了一般“甲供”材料设备由项目部(项目公司)采购外,对于某些大型机电设备等由公司本部负责集中采购。
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集中采购。
第二层含义:就是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采购。
无论是由项目部(项目公司)的采购,还是公司本部负责的集中采购,房地产企业通常采取的做法是“一标一招”:在采购供应计划(如果有的话)下,按照采购招标规程(如果有的话),几乎每一项采购都要走一遍编制标书→邀请→考察、洽谈→开标、评标→签订合同的程序。
这种做法的弊端有:(1)容易受外来因素的干扰,如政府有关部门人员、公司上级领导推荐;(2)内部人员分别推荐不同的单位,初选和评标时往往议而不决,工作效率低,会产生或增加内部矛盾;(3)如果采购流程的任何一个环节不能按期完成的话,都会导致不能按计划完成采购,进而影响工期、施工单位索赔等;(4)采购主管部门往往诱致性的推荐投标单位,致使更优秀的单位被瞒报。
所谓“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采购”就是:在《采购供应计划》、《合约规划》下,在某一个时间段内(如利用相对闲暇的时间),公司集中人员完成今后某一阶段(如半年、一年)的所有采购工作,与供方单位签订合同,并约定好供应的时间、价格等。
这就是第二层含义的集中采购。
实现集中采购方式的转变能避免一般意义上的集中采购的弊端,能最大程度的降低选择风险,能保证选择到最优秀的供方,能根本性地提高工作效率,并能促进和谐、合作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