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法是谁提出的(归纳法)
归纳推理是一种由个别到一般的推理。
由一定程度的关于个别事物的观点过渡到范围较大的观点,由特殊具体的事例推导出一般原理、原则的解释方法。
例如:“已知欧洲有矿藏,亚洲有矿藏,非洲有矿藏,北美洲有矿藏,南美洲有矿藏,大洋洲有矿藏,南极洲有矿藏,而欧洲,亚洲,非洲,北美洲,南美洲,大洋洲,南极洲是地球上的全部大洲,所以,地球上所有大洲都有矿藏。
“其逻辑形式如下:S1是PS2是P……Sn是PS1,S2,…,Sn是S类的全部对象所以,所有S都是P。
扩展资料完全归纳推理的特点是:在前提中考察了一类事物的全部对象,结论没有超出前提所断定的知识范围,因此,其前提和结论之间的联系是必然的。
运用完全归纳推理要获得正确的结论,必须满足两条要求:在前提中考察了一类事物的全部对象。
2、前提中对该类事物每一对象所作的断定都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