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租赁公司会计分录(建筑设备租赁公司账务处理)
租赁企业有两类,一类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商务部批准的租赁企业,这类企业属于金融企业;另一类是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商务部批准的租赁企业。
这类企业属于一般企业。
两类企业会计核算、税务核算有所不同。
2、租赁业务又分为融租和经营租赁。
3、租赁的会计处理分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和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4、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商务部批准的租赁企业,出租人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1)购进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如建筑施工企业常用的吊车、搅拌设备、挖掘机、推土机等) 借:周转材料(如建筑施工企业常用的模板、脚手架、储存罐等) 贷:银行存款 (2)出租资产收入的确认,应采用直线法分配确认各期的租赁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3)出租资产成本的结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折旧(出租固定资产) 借:周转材料—在用(出租周转材料) 贷:周转材料—在库 分次摊销 借:管理费用 贷:周转材料—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