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三星级和四星级酒店标准(四星级酒店标准)
四星级饭店需要有中央空调(别墅式度假饭店除外);有背景音乐系统;18小时提供外币兑换服务;至少有40间(套)可供出租的客房;70%客房的面积(不含卫生间)不小于20平方米;提供国际互联网接入服务;卫生间有电话副机、吹风机;客房内设微型酒吧;餐厅餐具按中西餐习惯成套配置、无破损;3层以上建筑物有数量充足的高质量客用电梯,轿厢装修高雅;代购交通、影剧、参观等票务;提供市内观光服务;能用普通话和英语提供服务,必要时能用第二种外国语提供服务。
四星级分准四星级和四星级。
准四星与四星的区别:一般所指代的“四星”是挂牌四星,即酒店已经通过GB/T14308-2003标准,经过旅游局明查暗访合格,授予了“星级证书”;“准四星”不是标准的说法,只是酒店的一个宣传口号,“自认为达到四星”或“事实上已经具备四星的标准”或“某些项目达到四星标准”,但是没有通过审核和评定。
准四星级是有申请四星级的资格,或已经申请还未正式通过。
是业内人士或酒店内部人员根据国家规定四星要求自己去评定硬件和软件,是否达到要求,如果有达到要求他们会说我们是准四星级的宾馆。
事实上,这只是一个行业内互相的评定,是个说法,甚至酒店法定人都没有向旅游局提出星级评定申请。
挂牌四星级:这个很简单,就是已经通过各方面的核定,符合四星级要求,并由旅游局挂牌。
关于“有申请四星级的资格,或已经申请还未正式通过”的话是不太准的。
在国内经常发现,有些小酒店,在外面宣传说我们是准四星,其实是不正规的一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