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要做肠镜检查(什么情况)
经济补偿金和失业救济金二者性质是不同的。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㈠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㈢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综合我国劳动法若干意见的规定,在您所述的第一种情况下,劳动者在领取经济补偿金后仍然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在领取失业救济金后也同样可以领取经济补偿金;第二种情况下,由于是劳动者本人主动中断就业,不能领取失业救济金;第三种情况下,只要办理了相关失业登记手续,就可以依法领取失业救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