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的界定(林地的定义)
林地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等主要用于林业的土地。
凡地面至少10%为林木所复盖,最小面积为0.5公顷。
至于株数,因种植的树种不同而不一定。
还有一些其它的定义:〔商品林〕以生产木材、薪炭、干鲜果品及其他工业原料为主要经营目标的森林和灌木林。
〔公益林〕也称生态公益林,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存物种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需要为主要经营目标的森林和灌木林。
〔林业用地〕专门供林业生产的土地。
其中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和疏林地以及暂时尚没有林木的宜林地和无林地。
〔有林地〕生长着各种不同性质的森林(天然林或人工林)、竹林及特用经济林(乔木或灌木)的土地。
有林地是森林资源面积中的主要部分。
〔疏林地〕林业用地的一个类别。
由乔木树种构成,郁闭度0.10-0.19的林地。
〔宜林地〕林业用地的一个类别。
凡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林中空地以及不能种植农作物而宜于林木生长的一切荒山荒地,统称宜林地。
〔灌木林地〕由灌木树种构成,以培育灌木为目标的或分布在乔木生长范围以外,以及专为防护用途,覆盖度大于或等于30%的林地。
包括人工灌木林地和天然灌木林地两类。
〔采伐迹地〕宜林地中的一个类别。
指采伐后保留木达不到疏林地标准且未超过5年的迹地。
〔无林地〕宜林地中的一个类别。
由于采伐或其他原因所造成的旷而暂时又没生长起森林的土地。
〔未成林造林地〕造林后保存株数大于或等于造林设计株数的85%,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新造林地(一般指造林后不满3-5年或飞播后不满5-7年的造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