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基数效用论(什么是基数)
在数学上,基数(cardinal number)是集合论中刻画任意集合大小的一个概念。
两个能够建立元素间一一对应的集合称为互相对等集合。
例如3个人的集合和3匹马的集合可以建立一一对应,是两个对等的集合。
根据对等这种关系对集合进行分类,凡是互相对等的集合就划入同一类。
这样,每一个集合都被划入了某一类。
任意一个集合A所属的类就称为集合A的基数,记作(或|A|,或cardA)。
这样,当A 与B同属一个类时,A与B 就有相同的基数,即|A|=|B|。
而当 A与B不同属一个类时,它们的基数也不同。
如果把单元素集的基数记作1,两个元素的集合的基数记作2,等等,则任一个有限集的基数就与通常意义下的自然数一致 。
空集的基数也记作0。
于是有限集的基数也就是传统概念下的“个数”。
但是,对于无穷集,传统概念没有个数,而按基数概念,无穷集也有基数,例如,任一可数集(也称可列集)与自然数集N有相同的基数,即所有可数集是等基数集。
不但如此,还可以证明实数集R与可数集的基数不同。
所以集合的基数是个数概念的推广。
基数可以比较大小。
假设A,B的基数分别是a,β,即|A|=a,|B|=β,如果A与B的某个子集对等,就称 A 的基数不大于B的基数,记作a≤β,或β≥a。
如果 a≤ β,但a≠β( 即A与B不对等 ),就称A的基数小于B的基数,记作a<β,或β>a。
在承认选择公理的情况下,可以证明基数的三歧性定理——任何两个集合的基数都可以比较大小,即不存在集合A和B,使得A不能与B的任何子集对等,B也不能与A的任何子集对等。
基数可以进行运算 。
设|A|=a ,|B|=β,定义 a+β=|{(a,0):a ∈ A} ∪ {(b,1):b ∈ B}|。
另,a与β的积规定为|AxB|,A×B为A与B的笛卡儿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