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转一般纳税怎么办(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
如果你单位为其他企业提供加工业务的,按受托加工会计核算。
受托方对于收到委托方发来的用于加工的材料物资,只应在按表外科目专设的“代管商品物资”或“受托加工物资”备查簿中加以登记。
备查簿的登记一般采用单式记账法,收到代管物资时的仅仅借记“受托加工物资”,退回时贷记该账户即可,无须考虑对应账户问题。
备查簿只作为日后存查的备考,实际领用受托加工物资进行加工时,并不考虑所领用物资的金额,其中的账户记录不计入生产成本、也不列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
受托方对于加工中实际耗用的由受托方提供的工、料、费(即所耗用的辅料、生产工人的工资福利费、分配的制造费用等)的处理,仍和正常的自制产品相同,应通过“生产成本”账户核算,只不过其中的成本仅考虑受托方自身的实际发生额而已。
受托加工物资制造完成,如不需入库包管,可不通过“库存商品”账户核算,直接在结转发出成本时,自“生产成本”账户的贷方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账户的借方。
一、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备查簿,借: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
二、对于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成本,作: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制造费用 三、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 确认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不含税加工费)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3、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贷: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 四、受托方上交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