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基金账务处理(专用基金)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 第303号科目 专用基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的收入、支出及 结存情况。
2.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种类主要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修购基金、 住房基金等。
3.提取医疗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经营支出--社会保障费”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医疗基金”科目。
提取修购基金时,借记“事 业支出--修缮费、设备购置费”或“经营支出--修缮费、设备购置费”科目,贷 记专用“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 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变价收入转入时,借 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支付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清理费用时,借 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年终,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从当年结余詈提职工 福利基金时,借记“结余分配--职工福利基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事业单位收 到各项住房基金收入(不包括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专用基金--住房基金”科目。
对于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单位应设置辅助账进行登记并核算其缴纳、使用及余存情况。
4.使用专用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
5.期末,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单位专用基金结存数。
6.本科目应按专用基金种类设明细账。
PS: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已经发了,请参考上面的说明记账。